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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冠网址_广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广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电网运行风险:

一是电网网架结构薄弱,变电站布点不足;二是广州本地电源支撑不足,对外部电源(省网电、西电)依赖程度高;三是开关、主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四是交直流相互影响风险长期存在;五是部分关键断面、设备压极限运行,局部电网结构薄弱,施工停电削弱电网结构,电力监控系统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攻击等因素可能导致或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广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市电网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三防抗灾救灾“六保障”联动制度》《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三防抗灾救灾“六保障”联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和电力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1)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有序处置,属地为主。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

(3)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市直有关部门、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市联席会议及其职责

2.1.1 成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协助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及广州供电局总经理担任。

市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政府、广州供电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2.1.2 市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及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策和部署,研究部署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建立和完善我市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工作关系,协调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领导和指挥事件的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并请求支援。

(4)决定本预案的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进入和解除事件应急状态。

(5)监督、检查市、区和重要单位应急准备情况。

2.2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广州供电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2.2.1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落实执行省、市联席会议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令。

(2)提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请;组织制订和修改本预案;指导督促各区制订应急预案。

(3)建立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联络指挥网络;组织和督促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4)掌握事件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办和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在需要时请求上级协助。

(5)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做好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2.3 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配合职能部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应急宣传教育。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电源点布局规划,按照权限负责电网工程及电源点项目的核准,提高我市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广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做好粮食供应保障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市教育系统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会同供电企业负责全市电力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发电和供电企业修复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电力供应;协调重要用户应急发电成品油供应;督促监督重要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建设。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停电区域的交通指挥,维持道路、交通和事故现场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为电网应急抢修救灾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6)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民政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7)市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市属技工院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9)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威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灾情风险评估,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10)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组织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次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

(1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电网抢修和组织恢复城市公共照明。

(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车辆疏运地铁滞留旅客,协助组织应急成品油等运输。

(13)市水务局:负责指导供水企业开展应急供水保障和恢复城市正常供水,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14)市商务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八大类生活物资市场供应。

(15)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对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信息情况进行监听监看,并指导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及时采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广播信号正常传输。

(16)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停电区域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供电保障。

(1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及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8)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

(19)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和燃气设施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的安全隐患,组织保障燃气供应和燃气抢险;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灾后生活废弃物并实施监督管理。

(20)市林业园林局:负责配合管辖范围内因灾损失、倒塌树木的清理和处置,以及影响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超高树木等隐患清理工作。

(21)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监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天气动态,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22)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消防事故抢险。

(23)广州供电局:负责组建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广州供电局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负责电网运行风险分析和预警,及时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电网事故抢修抢险,保障事故情况下广州地区的电力供应;为重要用户保障供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

(24)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负责疏导所辖范围内公共场所人群和旅客,启动应急调度和处置,保障铁路等运行安全。

(25)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6)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7)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8)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疏导所辖范围内公共场所人群和旅客,启动应急调度和处置,保障机场运行安全。

(29)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安全疏散地铁乘客,启动应急调度和处置救援。

(30)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疏导公交站场人群,维持站场秩序,保障公交系统安全运行。

(31)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事件发生时启动供水预案。

2.4 各区人民政府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各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称电力应急指挥机构)。总召集人由区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区电力管理部门和供电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并组建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

各区人民政府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在市联席会议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抢险救援和电网抢修恢复供电。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可参照市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分工和职责)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加强日常电力应急和联动防控管理工作。

2.5 供电企业、发电企业、重要用户和电力应急专家组职责

2.5.1供电企业职责

(1)广州供电局:加强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制定广州供电局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负责电网运行风险分析和预警,及时将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程度和范围等情况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组织电网事故抢修抢险,保障事故情况下广州地区的电力供应;为重要用户保障供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

(2)广州供电局电力调度机构:为电网事故处理的应急指挥中心,应服从上一级调度命令,指挥本级电网事故处理;负责启动电网事故处置预案,调度指挥地方电厂开停机组;控制事故范围,保证电网安全,尽快恢复电网供电;及时将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程度和范围等情况向广州供电局电力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其值班调度员是指挥员,负责统一指挥电网事故处理。

2.5.2 发电企业职责

(1)广州辖区内各发电企业:相应成立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制定电网事故和机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做好物资准备和应急演练等工作;负责本电厂突发事故报告和抢修抢险,按电网调度命令调整发电出力和运行方式,与电网调度紧密联系,保证电厂自用电并尽快恢复发电上网。

(2)参与“黑启动”的电厂:负责制定和完善厂内“黑启动”预案,落实“黑启动”相关设备和运行措施;“黑启动”过程中,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迅速组织厂内机组启动,尽快恢复局部电网重要负荷供电、网内其他电厂的厂用供电、配网系统非自启动大机组的启动和全电网的逐步恢复供电;配合供电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分析工作。

2.5.3重要电力用户职责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户一册);加强本单位供电电源建设和自备应急电源建设,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并组织停电演练。

2.5.4电力应急专家组职责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电力行业专家,成立市电力应急工作专家组。主要职责:

(1)收集国内外有关信息和资料,研究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警、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参与策划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和评估;督促和指导发电、供电和用电企业研究并采用有效措施和安全技术,提高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水平和应急能力。

(3)参与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及推演,提出应急预案完善建议。

(4)参与应急处置和事故分析,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提出专业抢险救灾建议。

3.风险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三个方面。

3.1 电力系统风险

3.1.1 自然灾害风险

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及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 电网运行风险

一是电网网架结构薄弱,变电站布点不足;二是广州本地电源支撑不足,对外部电源(省网电、西电)依赖程度高;三是开关、主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四是交直流相互影响风险长期存在;五是部分关键断面、设备压极限运行,局部电网结构薄弱,施工停电削弱电网结构,电力监控系统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攻击等因素可能导致或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3 外力破坏风险

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及超高树木、飘挂物影响等外力破坏,电力生产、办公场所遭受恐怖袭击,关键设备损坏故障,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3.2 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

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对电力的依赖性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城市生命线工程造成较大威胁,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3.3 社会民生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商业运营、金融证券业、企业生产、教育、医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冲击。

4. 情景构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包括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三个方面。

4.1 电力系统情景

南方区域主网重要枢纽变电设备、关键输电线路发生故障,南方电力系统失稳甚至解列,广东电网孤网运行,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大量动作,可能导致损失负荷超过广州负荷的10%以上,引发一般以上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

4.2 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

(1)重点保障单位:党政军机关、电力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停电、通信中断、安保系统失效等;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人员被困,引发火灾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城市轨道交通:调度通信及排水、通风系统停止运行;列车停运,大量乘客滞留。

(4)铁路交通:列车停运,沿途车站人员滞留;铁路运行调度系统及安检系统、售票系统、检票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5)民航:大量乘客滞留机场,乘客因航班晚点与机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6)通信:通信枢纽机房因停电、停水停止运转,大部分基站停电,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7)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无法正常供应;城市排水、排污因停电导致系统瘫痪,缺水缺压对城市消防安全造成影响,引发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等。

(8)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行业移动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急需保障。

4.3 社会民生系统情景

(1)临时安置:人员因交通受阻需临时安置。

(2)商业运营:人员紧急疏散过程中发生挤压、踩踏,部分人员受伤。

(3)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4)供气:部分以燃气为燃料的企业生产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5)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石油、化工等高危企业因停电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

(6)金融证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相关业务中断。

(7)医疗:长时间停电难以保证手术室、重病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8)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

(9)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

5. 监测预警

5.1 监测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督办电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广州供电局负责建立电网安全运行监测体系及相关机制,汇总、分析相关监测信息;收集、汇总电网安全运行状况;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控及研究,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

各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研判、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重大危险源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落实监控和重大风险信息上报工作。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所管辖的水电站大坝运行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林业、地震、水务、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及信息双向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建立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共享机制。

5.2 预警

各电力企业应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监控,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

若停电未达到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的,由各区和广州供电局组织处理,但须将减少负荷和有关用户影响等情况及时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5.2.1 预警发布

(1)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同时向省能源局报告并通报市相关部门(单位)。

5.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电力企业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交通运输、通信、供水、电力、供气、供油等行业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燃料。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公安、交通、通信、供水、电力、供气、供油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油、通信、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联动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2.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6. 应急处置

6.1 信息报告

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广州供电局应在30分钟内口头(电话或短信)和1小时内书面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办报告信息,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停电区域、初步原因、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已经采取和即将采取的措施、受控程度及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受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省能源局、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通报市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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