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冠海南住建部:物业不得以电力容量不足拒绝充电桩进小区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意见,蓝冠方案指出,解决小区电容量不足问题。由海南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住宅小区配电变压器容量情况摸底工作,通过移动客户端、营业厅等平台为桩企、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建桩需求的业主提供住宅小区变压器剩余容量查询服务。在未经供电企业确认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电力容量不足拒绝充电桩进小区。当小区变压器容量不足时,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开发企业或小区业主的,由产权所有者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鼓励充电桩运营商共同参与小区供配电设施增容改造,支持采用智能负荷管控、智能有序充电等技术手段实现错峰分时充电,提升电能利用效率,节约增容改造成本。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充电桩进居民小区难问题,特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蓝冠平台官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fcc_szjt@hainan.gov.cn 2、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编:570204 3、咨询电话:65343778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5日 《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充电桩进居民小区难问题,特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清洁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文明试验区为根本目的,促进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分类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工作,进一步提升居民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需求。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建设流程不畅通和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工作,促进清洁能源岛建设,提升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水平。 三、职责分工 省住建厅负责统筹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工作,会同省交警总队指导各市县开展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建设充电桩试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小区建设充电桩工作。 省发改委负责指导各市县规范小区充电桩充电服务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配合省住建厅协调相关企业参与小区充电桩建设运营。 省资规厅负责指导市县做好新建小区配建充电桩规划及验收核实工作。 省工信厅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整体统筹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资金。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小区充电桩电费和服务费收费监督。 省金融监管局负责会同海南银保监局从保险等金融方面研究支持政策。 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地下车库充电桩建设场所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交警总队负责配合推进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建设充电桩试点工作,加强对小区周边临时停车位车辆停放管理。 海南电网公司负责推动全省“一张网”建设,精准测算小区用电容量情况,向有建桩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小区变压器剩余容量查询服务,并做好电力供应。 省交通控股公司负责完善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海南充电桩APP对小区充电桩的接入监管功能,提高充电桩平台接入率,高标准规划建设小区充电桩,发挥项目示范作用。 四、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充电桩建设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建小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新建小区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充电条件,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比例不低于10%,且小区变压器容量须满足充电桩后续建设需求,按技术标准配套建设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消防安全设施。小区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委托充电桩运营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维护管理,保证充电桩安全稳定运行。 (二)进一步规范存量小区充电桩建设流程。住宅小区实行用电抄表到户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实行“一车一位一表”。住宅小区未实行用电抄表到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经办人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设立充电桩用电总表,在申请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充电桩用电需求后,通过该总表供电。 (三)解决小区电容量不足问题。由海南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住宅小区配电变压器容量情况摸底工作,通过移动客户端、营业厅等平台为桩企、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建桩需求的业主提供住宅小区变压器剩余容量查询服务。在未经供电企业确认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电力容量不足拒绝充电桩进小区。当小区变压器容量不足时,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开发企业或小区业主的,由产权所有者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鼓励充电桩运营商共同参与小区供配电设施增容改造,支持采用智能负荷管控、智能有序充电等技术手段实现错峰分时充电,提升电能利用效率,节约增容改造成本。 (四)明晰充电桩建设安全管理责任。根据“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由充电桩参建各方签订《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按承诺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充电桩所有人为充电桩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要监督安装建设方严格按照有关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充电桩安装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充电桩企业在充电桩投入使用前,要对车主进行指导及培训,并在质保期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充电桩进行维护、保养;安装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和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充电桩所有人、充电桩企业和安装建设方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在符合消防、电容量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无故拒绝充电桩进小区,并及时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勘查现场和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等手续。消防救援部门在地下车库充电桩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消防安全技术指导,将电动汽车充电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鼓励充电桩所有权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有效规避风险,防止损害第三者权益。 (五)加强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日常管理。按照不同小区类型和充电桩类型,分别按照以下方式推进建设,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强化管理。 1.存量小区公用桩。各市县要根据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任务和居民需求,结合存量小区公用桩情况制定年度建设计划,高标准遴选充电运营企业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维护管理。定期开展充电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保证充电设施和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同时,通过引导运营企业在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外围商铺和周边道路配套建设充电桩,缓解小区内停车位紧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