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February 2023

蓝冠网址_人民银行等五部门: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电力期货市场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合作区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与港澳互认,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鼓励合作区内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进行认证及融资。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电力期货市场,服务合作区绿色金融发展。 以下为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深化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相关重要战略部署,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合作开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坚持“一国两制”、依法办事,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创新完善政策举措,丰富拓展合作内涵,以更加有力的开放举措统筹推进粤澳深度合作。按照横琴“立足服务澳门、琴澳一体化”的战略定位,设计更加开放的金融制度安排,通过构建电子围网系统,创新跨境金融管理,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加强与澳门金融市场联通,推动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打造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发展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现代金融产业。 (二)基本原则。 远近结合,民生优先。分阶段、分步骤建立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金融制度体系,有序实施各项金融改革开放举措。优先服务民生,在合作区积极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金融环境,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 服务实体,多元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对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中医药、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的金融支持,创新发展资产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绿色金融等现代金融产业。 制度创新,引领示范。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发挥澳门独特优势,探索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深度合作,实现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金融支持新路径。 完善监管,防范风险。完善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监管机制,创新基于电子围网系统的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实现跨境资金“管得住、放得开”。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金融监测管理体系,构建金融“防火墙”。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初步实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初步形成,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 到203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合作区与澳门金融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环境更加优化,现代金融产业进一步发展。将合作区打造成为我国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示范区。 二、打造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 (一)便利合作区个人跨境交易。在符合自用、自住的实际需要原则下,为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内购置或出售商品房给予汇兑便利。在合作区试点放宽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区分境外个人和境内个人,研究放宽合作区居民(指在合作区内生活和就业的澳门居民、内地居民,下同)使用外汇的管理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合作区内地居民个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年度额度内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跨境人民币汇款和收款。支持银行与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基于实际薪酬水平提供个人薪酬跨境收付便利化服务。支持在合作区内生活和就业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直接开立境内证券市场账户,参与内地证券市场投资。 (二)促进合作区移动支付便利化。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合作区互通使用。有序扩大澳门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便利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支付服务。研究允许合作区内市场主体以澳门元或人民币进行支付,逐步拓展使用场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有序允许澳门元在合作区作小额支付使用。 (三)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信用融资。在征得澳门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在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澳资商业银行共享其澳门母行掌握的同一澳门居民信用状况,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生活和就业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在合作区与澳门均设有分支机构的中资商业银行、澳资商业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研究探索合作区与澳门两地市场化企业征信机构依法开展跨境交流合作,在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合作区与澳门的银行通过企业征信机构获取双方客户的企业征信信息,促进两地跨境企业贷款业务发展。 (四)强化合作区居民保险保障。支持内地与澳门保险机构联合研发针对合作区居民的跨境商业医疗、养老等特色保险产品,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跨境机动车保险业务。支持合作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建设。 (五)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支持合作区内金融机构吸纳澳门居民就业,为获许可在澳门经营的金融机构委派人员到合作区内的分行或代理办事处担任职务提供便利。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三、促进合作区与澳门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六)合作区金融业面向澳门高度开放。支持澳门在合作区创新发展现代金融业,支持合作区对澳门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开放。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降低澳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进入合作区的准入门槛。支持澳门地区银行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合作区开展业务,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发挥澳门对接葡语国家的窗口作用,支持合作区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 (七)加强合作区与澳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促进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机构交易联动,加强合作区金融市场与澳门、香港离岸金融市场的联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满足离岸市场正常的人民币流动性管理需求。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不断丰富合作区与澳门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 (八)探索构建电子围网系统。对标国际标准制定账户规则,优化改造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系统,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在合作区建立资金电子围网。制定电子围网跨境资金流动政策,优化跨境资金清算渠道,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 (九)完善账户管理体系。在现行账户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账户服务,拓展账户功能。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人民币NRA账户)使用。境外机构在合作区内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可以转存为定期存款以及用于购买大额存单。统筹推动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跨境金融创新,拓展账户功能,允许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支持澳门在合作区内务工人员及合作区内企业外派员工开立非居民个人自由贸易账户(FTF账户),支持澳门金融机构开立金融机构自由贸易账户(FTU账户)开展资金融通。支持具备能力的商业银行利用相关账户等为境外主体提供优质的跨境金融服务。 四、发展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现代金融产业 (十)丰富合作区金融业态。鼓励在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各类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在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合作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十一)加强对文旅、商贸、会展产业的金融支持。支持在合作区开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鼓励文旅、商贸、会展产业的相关企业投保信用保险。支持粤澳两地机构在合作区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按市场化原则研究设立文旅、会展等产业母基金,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 (十二)加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鼓励银行在合作区设立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产业发展。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融资机制。鼓励在合作区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在合作区发展。 (十三)完善创业金融服务。积极发展创业投资,支持粤澳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合作区联动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在合作区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多币种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探索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试点,拓展市场化退出渠道。 (十四)支持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合作区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合作区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十五)加强债券融资服务。鼓励合作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澳门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扶持合作区内具有特殊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行债券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简化汇兑管理手续。支持澳门借助合作区发展以人民币、澳门元等计价结算的国际债券市场,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葡语国家的债券融资服务平台。 (十六)促进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发展。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框架下,允许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实施有利于跨境租赁发展的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探索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允许合作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套期保值业务,降低汇率风险。在合作区探索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人民币结算试点,依法合规探索开展租赁资产转让业务。支持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机构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商业保理业务。…

蓝冠客服_四川2023年度交易成交电量超2000亿千瓦时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3日透露,2023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年度交易结果显示,该省年度交易用电侧成交电量达21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9%。 据了解,2023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年度交易于1月3日至2月17日进行,四川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超3.23万户,同比增长52.7%,交易规模和用户数量均创新高。为此,四川电力交易中心专门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实施包括周末在内的每日定时定点现场会商工作机制,对交易进度、市场反馈及发现问题进行实时跟踪,动态调整工作策略并建立问题台账。同时,在运行“400电力交易服务热线”基础上,每日发布交易政策、市场注册、交易组织、交易结算、交易平台和市场投诉等对应答疑联系名单,业务专家、智能客服24小时线上值守。 随着全面放开地方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力交易平台和“微厅”成为四川电力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的重要线上“网点”。据不完全统计,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在年度交易期间共受理电话咨询12209次,线上群组咨询11272次。截至2月21日,电力用户在交易平台和“微厅”累计完成实人认证23663家,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以“实人认证”方式签订零售合同占比达43.6%。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表示,将进一步优化交易品种,服务地方电网工商业用户直接购电试点工作,有序推动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加快建设适应四川能源转型发展的电力市场机制。(完)

蓝冠平台官网_国网天津电力牵头的沿海多源多荷协调优化项目通过验收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月16日,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牵头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项目“考虑海水淡化的沿海多源多荷协调优化技术研究与验证”通过验收。项目成果为沿海地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提供路径,提升含海水淡化的多源多荷系统高效低碳运行水平。 针对含海水淡化的多源多荷协调技术存在的调度控制不灵活、能效评估不成体系等问题,国网天津电力联合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等单位和高校开展联合攻关。历时3年半,项目攻关团队在研究海水淡化工艺流程的典型负荷特性、调控潜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含海水淡化的多源多荷协调优化配置方法等方面取得突破,攻克了沿海多源多荷协调控制系统仿真技术和综合能效评估技术,构建了面向多源多荷的协调控制系统模型,建立了系统综合能效评估体系,开发了基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源、储能装置的沿海多源多荷协调控制的能源互联平台并完成验证。 项目研究期间,攻关团队共发表论文9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9项。项目依托天津滨海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开展研究,在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公司实现示范应用后,该公司屋顶光伏发电实现100%就地消纳。国网天津电力将深化项目成果推广应用,积累沿海多源多荷协调优化技术和运行经验,形成以电网企业为主导的研发体系。 原标题:为沿海地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提供路径

蓝冠网址_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5年,通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与2021年相比,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在运高效节能电机、在运高效节能电力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超过5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在用主要家用电器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更加规范畅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利用先进模式,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 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 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发改环资〔2023〕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产品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个领域,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旧产品设备物尽其用,实现生产、使用、更新、淘汰、回收利用产业链循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聚焦重点、稳步推进。聚焦产销量大、应用范围广、能源消耗高、实施条件较好的产品设备,积极推动开展更新改造。尊重客观规律,把握工作节奏,坚守安全底线,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可行模式,逐步推广至其他领域。 坚持合理定标、分类指导。结合产业发展阶段,对标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技术水平,合理划定能效水平,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坚持分类施策、一品一策,分领域制定实施指南,稳妥有序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 坚持节约集约、畅通循环。破解难点堵点,创新组织方式和工作模式,统筹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力产业链循环畅通。充分结合废旧产品设备价值特征,分类实施规范化回收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坚持市场导向、综合施策。建立激励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和产品设备,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品设备。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激发各方参与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通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与2021年相比,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在运高效节能电机、在运高效节能电力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超过5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在用主要家用电器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更加规范畅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利用先进模式,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 到2030年,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协同效应有效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为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 (一)聚焦重点领域产品设备。以节能降碳为重要导向,以能效水平为重要抓手,聚焦重点、先易后难、统筹有序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分领域制定实施指南并持续完善,加强对地方和行业企业工作指导。首批聚焦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产品设备,推动相关使用企业和单位开展更新改造,统筹做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密切跟踪、及时总结上述领域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工作进展,适时将工作重点扩大到其他产品设备。 (二)合理划定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地方和有关行业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结合行业技术进步、发展预期等实际情况,实行能效水平动态转化,适时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 (三)逐步分类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各地要组织开展节能诊断,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摸排本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推动重点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稳妥有序推进更新改造,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设备稳定运行。支持中央企业、国有企业、骨干企业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推行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积极采用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淘汰低效落后产品设备,结合实际开展产品设备规模化更新改造。 (四)加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供给和推广应用。支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绿色设计,提升技术工艺,增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能力。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先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骨干优势企业及生产制造集聚区,推动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销售和使用比例。推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使用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通过设置产品专区、突出显示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 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 (一)畅通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各地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规范化、规模化、精细化”导向,组织开展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推动产品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与规范化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支持发展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运输、拆解、利用一体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鼓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设专栏、开辟绿色通道,畅通废旧产品设备资产交易。支持发展“互联网+”模式,培育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充分发挥资产评估机构作用,提升废旧产品设备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完善国有废旧产品设备资产处置制度,推动企业高效、规范处置相关资产。支持供销系统探索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先进模式。推动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鼓励各地建立资源循环利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二)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循环利用。依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规划布局一批废旧产品设备高水平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推动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强化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现有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废旧产品设备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稀贵金属再生利用等先进技术,加强大型成套装备研发应用。 (三)规范废旧产品设备再制造。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产品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加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再制造标准。严格实施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监管,规范再制造产品设备生产销售。支持产品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建立逆向回收体系,发展高水平再制造。 四、强化支撑保障 (一)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统筹运用政府投资、专项再贷款等财政金融政策,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引导相关企业积极开展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落实好节能节水专用产品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或即征即退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各地采用补贴、以旧换新、积分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和居民选购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对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给予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并依法依规披露环境信息。 (二)完善产品设备能效和淘汰标准。加快制定修订一批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强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衔接协调,合理设置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各级指标。加快填补风电、光伏等领域发电效率标准和老旧设备淘汰标准空白,为新型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提供技术依据。完善产品设备工艺技术、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认证评价等配套标准。拓展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范围。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逐步完善落后产品设备淘汰要求。 (三)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深入摸排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存在的技术难点堵点。充分利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集中突破基础材料、结构设计、加工工艺等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将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设备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持续加强推广应用。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挥节能审查源头把关作用,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单位用能产品设备的节能监察。健全规范高耗能行业用电阶梯加价制度,推动相关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现行能效3级(5级)标准的产品设备生产销售,严厉打击能效水平虚假宣传行为。加强对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的环境监管,避免二次污染。依法依规打击废旧产品设备非法改装拼装、拆解处理等行为。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工作调度、跟踪评估、督促检查和经验总结,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大电机、电力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实施力度,做好电机、电力变压器更新改造。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攻关,强化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带头做好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积极开展产品设备能效提升、回收利用等技术和业务培训,推动相关企业和单位提升重要产品设备运维管理能力。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智库、第三方机构要落实国家部署,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活动,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加大对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介力度,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技术产品对接交流会、应用示范现场会等活动,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和产品设备交流推广。 附件:1.锅炉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 2.电机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

蓝冠网址_山东莱芜与济南电网电力通信业务贯通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月21日从山东莱芜供电公司数字化部获悉,该公司与济南供电公司联合建设的高铁廊道电力专用通信光缆建成投运,成为连接济南电网和莱芜电网的通信通道,为实现跨地区电力通信业务贯通、提升济莱高铁供电可靠性提供通信支撑。 据介绍,莱芜与济南两地电网没有互联通道,也缺少通信通道。莱芜撤市并入济南市后,莱芜电网和济南电网迫切需要区域间的通信联络。济南供电公司和莱芜供电公司紧抓济莱高铁工程建设机遇期,改变光缆随电网架设的常规做法,主动对接铁路方面。经多次沟通协商,供电和铁路双方确定沿济莱高铁架设光缆的方案,实现通信资源共享共运。 该通道路径起自济南市葫芦套牵引站,途经莱芜雪野客运站、莱芜北牵引站,止于钢城东客运站,单程全长96.5千米。在通道建设过程中,两家供电公司积极联动,联合铁路方面、交通管理部门在沿高铁线路廊道两侧的弱电沟内敷设双回72芯铠装管道光缆,共计193千米。 原标题:山东莱芜与济南电网电力通信业务贯通

蓝冠客服_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月23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中提到,推动用能结构低碳化。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 推动多元化储能技术及装备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园区推进“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压缩空气储能、“光伏 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探索中深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推进氢能“制运储用”全链条发展,促进氢能产业技术研究成果产业化和先进成熟技术规模化,支持该领域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构建陕西氢能产业核心竞争力。 原文如下: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工信发〔2023〕31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省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扎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16日 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根据《陕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三部委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发展,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工业领域高质量碳达峰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结构、用能结构低碳转型为关键,以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为突破,着力降强度控总量,推进资源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强化绿色低碳产品供给,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确保能源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工业生产各方面和全过程,持续推进能源和原料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分区域、分行业、分阶段、分重点,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 节约优先,提高效率。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提升利用效率,推动企业能源资源循环化利用,加强产业间耦合链接,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低碳转型。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全力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和突破,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低碳化,以最小的碳排放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突破,示范带动。以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为引领,以实施重点绿色低碳零碳项目为突破,树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低碳创新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推进企业、行业以及工业园区碳达峰。 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做好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和措施保障,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强化企业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机制创新,充分调动企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工艺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结构降碳 1.调整优化产业低碳发展布局。贯彻落实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推进黄河流域重点区域产业有序转移和承接。引导有色金属等行业产能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鼓励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原生与再生、冶炼与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推动陕北能源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培育关中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化工、钢铁、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改造升级,打造低碳科技创新高地。夯实陕南生态碳汇、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础,打造绿色食品、生态康养等优势产业集群。推动陕北、关中、陕南绿色低碳协调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简称“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国家明确的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和省上布局以及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两高一低”项目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对存量项目,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审核,挖掘节能减排潜力,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新增产能。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落实以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持续化解过剩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不断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以数控机床、新能源汽车、航空等24条重点产业链为引领,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努力培育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全国领先、陕西特色的产业集群。以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为导向,创新实现集成电路、光子、高档数控机床等领域产业化,积极布局人工智能、氢能、未来通信技术、北斗导航、生命健康等一批未来产业。发挥我省能源工业、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基础优势,培育一批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民用低碳装备优秀技术企业,推动低碳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重点关键节能降碳 1.推动用能结构低碳化。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有序推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发挥煤炭原料功能,提升能源转换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促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高效清洁利用。科学控制成品油消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工艺及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蓝冠客服_广东韶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月21日,广东省韶关市节能减排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完善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建立用能权与用能预算联动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项目和能源利用效率较高、发展较快的地区倾斜。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试点经验。 原文如下: 韶关市节能减排办公室关于印发 《韶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反映。 韶关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68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节能减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激励目标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下达任务。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火电、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诊断,建立能效、污染物排放先进和落后清单,全面推进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23年底前,中南股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在火电、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建设。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抢抓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落户韶关的机遇,加快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统筹考虑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工程,多举措降低能源消耗,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绿色技术、绿色产品、清洁能源的应用,全面提高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着力将韶关打造成为全国绿色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十四五”时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集聚度高的工业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能源梯级利用,开展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推动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节能降碳示范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宿舍、公寓建筑中应用。完善公共供水管网设施,提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3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5兆瓦。(市住建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交通运输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养护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建设一批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完善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清洁能源用能成本。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城市新增、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提高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支持使用符合标准的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发挥铁路、水运的运输优势,推动大宗货物和长途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及“水水中转”,建设完善集疏港铁路专用线,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推动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2025年底前推广建成一批LNG动力船舶。推动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本地注册船舶受电装置做到“应改尽改”。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燃油铁路机车加快改造升级为电力机车,未完成改造的机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Ⅵ车用柴油(含硫量不高于10ppm),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推动实施铁路内燃机车国一排放标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加快客货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和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推进绿色仓储和绿色物流园区建设,推广标准化物流周转箱。强化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快推进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大宗货物运输量较2020年大幅增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完善农村电网建设,推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规模化利用和生物质能清洁利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加快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装备、节油渔船的推广应用。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探索推进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现代新型农房建设,加大存量农房节能改造指导力度。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先控制重点湖库及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和规模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定期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测。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到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和45%。(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维护结构、制冷、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动公共机构带头率先淘汰老旧车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大力推进新建和既有停车场的汽车充(换)电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强化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标准应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以典型示范带动公共机构不断提升能效水平。到2025年,全市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遴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任务。(市发改局、市接待办、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臭氧污染防治为核心,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完善“市―县”二级预警对应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和针对性整治,确保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强化重点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协同治理,深入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港口船舶“四源共治”,巩固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清除。(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牵头,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坚持先立后破,在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转型升级,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格局。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服役期满及老旧落后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北部生态发展区Ⅲ类禁燃区扩大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含气化炉)和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鼓励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全市玻璃、铝压延、钢压延行业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的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2%左右。(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高效制冷工程。推进制冷产品企业生产更加高效的制冷产品,大幅提高变频、温(湿)度精准控制等绿色高端产品供给比例。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制冷剂泄漏和排放,积极推动制冷剂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绿色高效制冷消费,加大绿色高效制冷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节能补贴”“以旧换新”等措施,采用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居民购买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等高能效制冷家电、更新更换老旧低效制冷家电产品。推进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强制淘汰低效制冷产品,提升能效和绿色化水平。到2025年,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重点排查整治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质量等涉VOCs关键环节。组织排查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及上述组合技术的低效VOCs治理设施,对不能达到治理要求的实施更换或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场排放的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采用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排放的有机废气实施密闭收集处理。加强油船油气回收治理,运输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和苯、甲苯、二甲苯等车辆按标准采用适宜装载方式,推广采用密封式快速接头,铁路罐车推广使用锁紧式接头。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基本完成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年销售汽油量大于2000吨的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缺口,推动支次管网建设。大力推进管网修复和改造,实施混错接管网改造、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推行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市辖三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7个县城达到80%以上。(市发改局、市住建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推广工程。发挥大型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节能减排科技项目。采用“揭榜挂帅”方式解决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难题,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面源污染防治等一系列专项攻坚。加强政策支持和示范引领,通过科技创新支持可持续发展,鼓励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及成果运用,全面推动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并实施一批节能减排技术示范项目。(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优先,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合理确定各县(市、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并对各县(市、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各县(市、区)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县(市、区)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市下达的激励目标的县(市、区),其能源消费总量在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各县(市、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市及各县(市、区)能耗双控考核。有序实施国家和省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高预警等级县(市、区)加强工作指导。(市发改局牵头,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运行,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省下达的重点工程减排量分解到各县(市、区),污染治理任务较重和减排潜力较大的县(市、区)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要求。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和台账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对照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政策规定开展评估检查,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项目原则上实行省内产能置换。新建、改扩建炼油、乙烯和对二甲苯项目等项目,须纳入国家有关石化产业规划。全面排查在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对标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深入挖掘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潜力,推进节能减排改造升级,加快淘汰“两高”项目落后产能。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韶关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源头把关。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准入,做好节能审查、环评审批与能耗双控、碳排放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的衔接。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产品物耗、能耗、水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符合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从严查处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未批先建项目,依法依规责令项目停止建设或生产运营,严格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执行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依规调整。(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法规标准。积极参与广东省节能条例、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推动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积极参与餐饮业和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修订,推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或规范进一步完善。深入开展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领跑者”引领行动。(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经济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相关专项资金的统筹,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市场化手段推进绿色基金,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扩大在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处置等环境高风险领域探索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完善污染防治正向激励政策。全面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强化电价、水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重点行业阶梯电价机制,落实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实施受益农户污水处理付费制度。(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韶关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建立用能权与用能预算联动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项目和能源利用效率较高、发展较快的地区倾斜。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试点经验。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节能服务机构整合上下游资源,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企业为流域、城镇、园区、大型企业等提供定制化的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推广“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综合服务模式。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要求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推动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省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推进数据整合和分析应用。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和企业自行监测监管,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完善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监察执法人员力量保障。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制度。加强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多层次、跨学科的节能减排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育一批领军型、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级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措施,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地区节能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科学明确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目标和责任,防止简单层层分解。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鼓励制定更严格的目标任务。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有关具体落实措施,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县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全市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适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调度与评估,对进展滞后县(市、区)进行预警约谈,以工作实绩检验落实力度。(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蓝冠注册_国网辽宁电力:已建成14家地市级负荷管理中心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月20日,辽宁瓦房店冶金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的加工车间内,各类生产设备高速运转。 “李总,我们根据企业6400千伏安的用电容量和80.3万千瓦时的月均用电量,深入分析了负荷特性。”当天,瓦房店市供电公司计量专责姜建瑛上门走访,为企业提供精细化的负荷管理服务。他递给瓦房店冶金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凤阳一张表格,表格显示出通过新型负荷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日用电曲线、小时用电曲线。 春节前夕,瓦房店冶金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力需求响应协议。李凤阳说:“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提供优化用能方案,帮助我们节能降耗。我们也能在必要时参与调峰。” 2022年10月,瓦房店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成立。建立县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是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构建省、市、县三级电力负荷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自2022年8月19日辽宁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国网辽宁电力相继建成14家地市级负荷管理中心,协助各级政府开展全省电力负荷管理工作。这些负荷管理中心成为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重要抓手。 国网辽宁电力营销服务中心负荷控制室是负荷管理工作的支撑部门。该部门组织14家地市供电公司采用“线上宣传+线下推广”相结合的模式,开拓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向客户解读需求响应政策、协议签订、可调节负荷网格化管理等内容,为负荷精细管理工作铺路。“我们根据不同的响应类型,建立日前、小时级、分钟级削峰响应的可调节负荷资源库,同时细分早高峰、午高峰、晚高峰不同时段的需求响应资源池。”国网辽宁电力营销服务中心负荷控制室负责人薛红说。 截至1月底,1979户客户与国网辽宁电力签订电力需求响应协议,纳入可调节负荷资源,可调节容量500.42万千瓦,占全省最大用电负荷的15.3%。 国网辽宁电力按照“边开发、边验证、边应用”迭代推进模式,于2022年完成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现负荷全接入、数据全贯通、功能全上线、业务全支撑。 “我们通过对客户负荷实施分路改造,实现对客户负荷的可监测、可控制,以及常态化的负荷需求管理。”1月30日,沈阳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荷管理专责潘铁铮按照周期性校核计划,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在线校对沈阳五爱服装城实际负荷可控能力。 通过加装负荷控制终端、细化负荷控制类型,沈阳市负荷管理中心实现458户客户负荷精准可控,可调节负荷43.4万千瓦,占全市2022年最高负荷的6.3%。 沈阳五爱服装城是首批参加负荷管理的客户之一,用电运行容量1.79万千伏安,年最大负荷3567.6千瓦,年用电量约944万千瓦时。“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对我们商业综合体这种公共建筑空调负荷分路进行监测改造,可以精准实施负荷控制。如果遇到供电紧张情况,我们主动参与负荷管理,可保障商业综合体用电需求,也能配合供电企业保障电网安全。”沈阳五爱服装城工程部经理刘晓生说。 目前,国网辽宁电力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全省26万户10千伏及以上高压客户的负荷,创新多回路现场改造模式,累计改造1566户可控负荷接入系统,可控负荷容量329.09万千瓦,占全省最大负荷的10.07%,实现客户负荷全过程可观、可测、可控。 原标题:加强负荷精细管理 保障客户可靠用电